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多媒体教室管理办法

作者: 时间:2020-03-07 点击数:

河北环境工程学院

多媒体教室管理办法

总则

(一)为提高学校公共教学资源的利用效益,进一步规范多媒体教室的日常管理,为教师提供良好的教学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中所称多媒体教学设备,包含多媒体教室中的主控系统、投影显示系统、音响系统、网络系统、听力考试系统、屏蔽系统及监控系统等。

(三)本办法适用于综合教学楼多媒体教室及其教学设备。信息技术中心负责多媒体教学设备的管理与维护;资产与后勤管理处负责组织多媒体教室内除多媒体设备以外设施的日常维护及卫生打扫工作。

二、使用范围

(一)学校正常教学计划内的教学活动;不影响教学秩序前提下的会议、讲座、学生社团等活动。

(二)学校正式在聘教师及学校外聘教师(以下简称教师)。多媒体教室不面向校外个人或团体开放使用。

三、申请多媒体教室使用程序

(一)多媒体教室支持校园一卡通(以下简称校园卡),教师持校园卡自助使用多媒体教学设备。

(二)新聘任教师须在授课前到信息技术中心开通校园卡自助功能。外聘教师的多媒体使用临时卡需由教学单位统一办理。

(三)多媒体教室及其教学设备可开启时段由教务处统一安排(教学任务课程表)。如果使用过程中发生使用人、使用时间、使用地点冲突,以课程表为准。

(四)对其他非教学活动,应由组织活动的教师至少提前一天在教务系统中提出申请并完成审批后,方可使用多媒体教室及其教学设备。

(五)对需要批量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活动,应由组织活动的教师至少提前一天在OA办公系统中提出申请并完成审批,经由所在部门、信息技术中心、教务处审批后方可使用。

四、多媒体设备管理

(一)为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防止计算机病毒的破坏,所有多媒体教室的计算机处于全盘保护状态。关闭计算机时将自动清除所有下载的文件和安装的软件,任课教师需要提前做好备份。

(二)多媒体教学设备由信息技术中心负责安装与维护,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私自移动、拆除多媒体教学设备。

(三)多媒体教室已安装满足日常教学所需要的通用软件。如需要安装其他软件,授课教师需要在开课前提前联系信息技术中心,协商安装事宜。

五、多媒体设备使用要求

(一)任课教师须提前熟悉多媒体教学设备,遇到疑难问题及时与信息技术中心联系,由相关工作人员提供技术指导。

(二)规范个人上网行为,关注网络和信息安全。授课教师不得携带有计算机病毒的光盘、U盘、移动硬盘等存储设备在多媒体计算机上使用;严禁利用多媒体教学设备传播淫秽、赌博、诈骗、危害国家安全、涉嫌泄露个人隐私、侵犯他人版权等不良信息。

(三)校园卡须妥善保管,遗失后尽快挂失并补办,以免影响教学。校园卡只能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四)多媒体临时卡只适用于学校临时外聘教师。只能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学期结束时应及时归还;丢失或损坏后照价赔偿。

(五)多媒体教学设备发生故障时,授课教师应及时联系信息技术中心处理,严禁随意敲打、大力按压控制按键。

(六)违反上述规定造成设备损坏,任课教师须承担相应责任。

六、多媒体设备日常维护要求

(一)保持多媒体机柜和投影屏幕整洁,严禁在多媒体设备表面和投影屏幕上粘贴、写画,不要将粉笔、黑板擦和杂物丢弃在多媒体机柜上。

(二)爱护多媒体教学设备,注意用电安全,严禁在多媒体机柜上放置重、湿、有腐蚀性的物品,严禁私接非教学设备。

(三)确保公共安全,严禁遮挡、涂抹监控摄像机镜头。

(四)违反上述规定,造成多媒体设备损坏或不良后果,学校将追究其相应责任。

七、附则

本管理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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